纪念专栏 |
略论民盟在中国各历史时期所作的贡献
戴卫东 民盟沈阳工业大学委员会盟员
中国民主同盟(简称民盟)是主要由从事文化教育以及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组成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进步性与广泛性相统一、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
2011年是中国民主同盟成立70周年,在这70年的时代洪流中,民盟作为一支重要的政治力量,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历史阶段,同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为民族独立、国家富强和社会进步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一、抗日战争时期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民主同盟在国统区广大人民中已有很大影响, 民盟作为除国共之外的第三大党, 它的政治主张是民主团结、抗战、统一、建国, 而其中尤以民主团结为中心, 这反映了民盟在抗日战争中肩负的特殊的历史使命, 亦反映了民盟在抗日战争中所起的积极的历史作用。
70年前的1941年,抗日战争进入了最为艰苦的相持阶段。“皖南事变”的爆发,使国民党和共产党的合作遭到严重破坏,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危机四伏。国共两党以外一些主张抗日的政团和人士对此深为忧虑,认为必须联合起来,以政治民主、全国团结促进抗战胜利。1941年3月19日,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在重庆成立,当时的名称是“中国民主政团同盟”。 1941年10月10日,在香港的民盟机关报《光明报》发表《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成立宣言》和《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对时局主张纲领》(简称“十大纲领”)。
1942年,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加入,中国民主政团同盟遂成为集合“三党三派”的政治党派。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最初的政治主张是“贯彻抗日主张”,“实践民主精神”,“加强国内团结”等,并积极组织成员参加国民党统治区的民主宪政运动。
1944年9月,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在重庆召开全国代表会议,决定将名称改为“中国民主同盟”,由团体会员制改为个人申请参加。同年10月,发表《对抗战最后阶段的政治主张》,响应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号召。坚决要求国民党对一切派系的军队, 实行平等待遇, 排除派系和地方观念, 统筹战备、给养、训练, 以及要凭战绩升降军官, 另外要撤换抗战以来作战不力的将领, 改善官兵的生活待遇, 以期提高战斗力 他们还主张发展本国的军需工业, 以求达到武器弹药的自给, 增强军事实力。民盟还认为对日作战不应该是单纯的军事行动,还应该有国内各种政治力量的团结和联合, 必须实行民主政策。
抗战期间,民盟与中国共产党密切合作,努力推动民主、团结、抗战,积极响应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号召。作为“民主运动的生力军”,民盟的成立和活动,在国共冲突摩擦之时, 起了缓和调节作用, 为稳定团结抗战的大局,增强了国内进步政治力量的团结,对推动和维护团结抗日的局面、促进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做出了历史贡献。
二、解放战争时期
抗战胜利以后,中国处于两种命运、两种前途大决战的历史转折关头。民盟在大方向上与中国共产党保持一致,明确提出了和平、统一、团结、民主的政治主张。
1945年10月,民盟召开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政治报告》、《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国民主同盟纲领》、《中国民主同盟组织规程》。
1946年1月,民盟参加了在重庆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与中共代表团协调配合,与国民党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终于达成了有利于和平、民主的五项协议。与此同时,民盟积极投身民主运动,支持和参加学生民主运动和广大人民群众反内战、反饥饿、反迫害的斗争。一批优秀盟员如李公朴、闻一多、杜斌丞等在争取民主自由的斗争中,惨遭国民党反动派的杀害。民盟先烈的鲜血和共产党人、革命志士的鲜血流在了一起。尤其是在反对国民党非法召开“国民大会”的斗争中,民盟与中共一致行动,拒绝出席,并先后将投靠国民党的青年党、民社党清除出民盟。
1947年10月,国民政府宣布民盟为“非法团体”,11月,民盟总部被迫解散。民盟地方组织和盟员转入地下斗争,民盟的海外组织积极开展活动,继续与国民党进行斗争。
1948年1月,民盟在香港召开一届三中全会,成立临时总部,公开宣布同中国共产党携手合作,为彻底推翻国民党反动政权,实现民主、和平、独立、统一的新中国而奋斗。同年5月,民盟与各民主党派一起,通电响应中国共产党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五一口号”。
1949年3月,民盟总部由香港迁到北平。同年9月,民盟以极大的政治热忱参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筹备,参与了《共同纲领》的制定和多项重要筹备方案的设计与完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社会主义建设时期
新中国成立后,民盟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为民盟的政治纲领,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积极参加新中国人民政权工作和国家事务管理,推动盟员和盟所联系的知识分子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努力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特别是在参加国家文教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在1949年12月召开的民盟一届四中全会扩大会议上,民盟明确宣布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民盟领导人和部分代表人士担任了中央和地方的重要领导职务,参与国家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广大盟员焕发出空前高涨的政治热情,积极投身于国家的各项建设事业,为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贡献了力量。
1956年2月,民盟召开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一切为了社会主义”的口号。为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民盟积极发挥作用,就知识分子问题和文化教育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有远见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在文化和教育领域,广大盟员发挥优势,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
1957年后,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多党合作制度遭到严重挫折,民盟被迫停止活动。粉碎“四人帮”以后,民盟逐步恢复组织活动。经历了这些严峻的政治考验,民盟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立场,与中国共产党同心同德、荣辱与共的政治态度始终不渝。
四、社会主义改革时期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民盟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坚持与中国共产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能,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新时期统一战线的巩固和发展,为实现祖国和平统一贡献智慧和力量。
1979年10月,民盟举行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决定把民盟的工作重点转移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轨道上来。在新的历史时期,民盟积极参加国家政治生活,参与经济建设、文教建设和其他方面重大问题的协商和讨论;参加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履行参政党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职责。同时,进一步调动盟员和盟所联系的知识分子的积极性,组织和动员盟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面向社会、为“四化”建设服务的活动,同时民盟的组织也有了较大发展。
在此期间,民盟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加强参政党自身建设,做了不懈的努力。民盟提出了为经济建设“出主意、想办法,做好事、做实事”的号召,认真开展区域性发展战略的调查研究和论证工作,提出了加快环渤海地区、黄河上游、黄河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中原、淮海、闽东等经济区域发展的建议,受到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重视和肯定,对推动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通过实践走出了一条开发民盟智力资源,参与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制订与实施的新路子,尤其是在参与教育改革和智力扶贫方面,进行了不少有益的探索。这是新时期民盟进行国是咨询的新探索,将民盟的参政议政活动推向了一个新的层次。
五、新世纪阶段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以后,中共中央继续推进多党合作事业的发展,先后颁发2005、2006年两个5号文件,推动了多党合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为我国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理论支撑和广阔的制度空间。民盟适应形势任务要求,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努力发挥作用,积极投身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民盟工作呈现出新的面貌,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就。
在此期间,民盟各级组织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促进科学发展为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就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战胜历史罕见的特大自然灾害、转变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重大问题,深入调研,建言献策,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能,为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近年来,民盟充分发挥界别优势,集中全盟智慧,先后就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加强青海湖及其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加强祁连山和巢湖的生态建设、渭河源头治理、推进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事业科学发展、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等关系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发表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受到中共中央、国务院和有关部门的重视与采纳。民盟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的灾害与社会管理专家论坛、海洋经济论坛、民盟高等教育和基础教育研讨会等已经成为民盟参政议政的品牌。民盟开展的“农村教育烛光行动”、“帮教活动”等社会服务活动,也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反响。在抗击汶川地震、舟曲山洪泥石流等特大自然灾害活动中,民盟各级组织和广大盟员捐款捐物,并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参与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民盟与有关单位联合主办的“海峡两岸暨港澳地区大学校长联谊活动”,至今已连续举办六届,社会影响不断扩大,为加强两岸四地教育界的交流合作做出了贡献。
2007年12月举行的民盟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民主同盟章程》规定,中国民主同盟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民盟以爱国的情怀、踏实的作风、扎实的知识,团结广大爱国的知识分子和爱国民主人士,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服务,为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服务,为实现祖国统一服务,为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共同发展服务。
经过多年的常抓不懈,民盟的自身建设也取得长足发展。自2004年开始实施“人才强盟”战略以来,组织建设和代表性人士队伍建设取得突出成绩。截止到2010年底,全盟共有盟员21万多人,其中各级人大代表2730人,各级政协委员13987人,各级政府机关、司法机关处级以上从政干部848人;两院院士55人、长江学者45人、大学校院长155人。盟员中有800多人担任县处级以上政府部门的领导工作 ,还有一些人担任特约检察员、特邀监察员、特约审计员、国土资源监察专员、教育督导员、特约监督员。广大盟员立足本职,爱岗敬业,不断创造新的业绩。近十年来,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等国家级奖项的盟员近500人次, 2007年以来连续三年有盟员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六、总结
“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回顾民盟70年来所走过的道路,民盟深刻地体会到: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同舟、亲密合作,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政治发展道路,是民盟发展的政治准则;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努力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积极发挥作用,是民盟发展的根本定位;围绕执政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发挥整体优势,出主意,想办法,做实事,做好事,协助执政党破解发展难题,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是民盟履行职能的根本方向;继承民盟前辈爱国奉献、追求真理、修身明志、自尊自强的优良传统,建诤言,立谠论,积极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是民盟始终不懈的价值追求。这是民盟巩固和发展的基本经验,也是民盟70年的历史精髓,凝结了几代民盟盟员不懈探索实践的智慧和心血,是民盟宝贵的精神财富和继续前进的力量源泉。
回顾历史,是为了更好地面对未来。2011年是纪念辛亥革命一百周年、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也是我国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放眼当今世界,国际环境复杂多变,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我国深化改革开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入关键的攻坚时期。作为我国多党合作政治格局中的参政党,民盟肩负的使命艰巨而光荣。民盟必须着力加强思想建设,搞好政治交接,不断巩固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思想政治基础,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把促进科学发展作为参政议政的第一要务,立盟为公,参政为民,不断提高履行职能的能力和水平,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贡献力量;必须进一步加强盟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盟务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努力实现民盟在多党合作事业中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努力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提高履行参政党职能的能力和水平,不断创造新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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