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专栏 |
民盟大事记
民盟铁西委员会
中国民主同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中的参政党之一,和中国共产党有悠久的亲密的合作历史。
民盟自诞生之日起就是中国共产党的亲密战友。中国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后,国民党政策重心发生变化,从积极抗日转变为消极抗日、积极反共。1941年1月蒋介石掀起了第二次反共高潮,制造了“皖南事变”, “皖南事变”的发生,破坏了国民党和共产党的合作,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危机四伏。事变发生后中国共产党同国民党顽固派坚决斗争,反对国民党的消极抗日、积极反共的政策。国共两党以外一些主张抗日的政党和人士深感联合起来争取自由民主、维护自身的生存与发展的必要,并要求与共产党积极合作以反抗国民党的压迫,为坚持团结、民主、抗日而斗争,1941年3月19日以部分“统一建国同志会”为基础,成立了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公推中华职业教育社的黄炎培为主席。同年10月10日,在香港出版的民盟机关报《光明报》发表民盟成立宣言和"十大纲领",以“贯彻抗日主张,实践民主精神,加强国内团结”为号召。 1944年9月,中国民主政团同盟在重庆召开全国代表会议,决定把名称改为"中国民主同盟",从而扩大了民盟的社会基础,加强了和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合作。民盟成立初期,以开展民主宪政运动活跃于国民党统治区,同中国共产党以及其他民主党联合起来为争取民主、反对独裁而战。
1945年4月在中国抗日战争即将取得胜利的前夕,中国共产党召开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讨论抗战胜利后中国的前途问题,毛泽东在会上作了《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的任务就是用全力去争取中国走上光明的前途,而要使中国走上光明的前途就必须废除国民党的一党专政,建立民主的联合政府在此背景下民盟发表《对抗战最后阶段的政治主张》,响应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的号召。
1945年8月中国的抗日战争取得胜利,中国人民渴望实现和平、民主。中国共产党提出“和平、民主、团结”的口号并领导人民进行争取和平、民主的斗争。
1945年10月国共两党举行重庆谈判,签订《双十协定》,规定坚决避免内战,建设独立、自由、富强的新中国。在全国争取和平、民主的浪潮中,民盟于1945年10月召开临时全国代表大会,会议通过的政治报告、宣言和纲领,明确提出了“反对独裁,要求民主反对内战,要求和平”的政治主张。根据《双十协定》的规定1946年1月政治协商会议在重庆召开,在政协会议及其后国共两党和谈过程中,民盟奔走于国共两党之间,力促民主建国与停战和谈,为有利于人民的《政协协议》的签订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民盟积极参加和支持学生民主运动和广大人民群众反内战、反饥饿、反迫害的斗争。包括担任民盟中央领导职务的李公朴、闻一多、杜斌丞、杨伯恺、于邦齐等一大批盟员在争取民主自由的斗争中惨遭国民党反动派的杀害。
1946年6月国民党撕毁《双十协定》和《政协协议》,发动了全面内战,然后在1946年的秋天召开国民党一党包办的“国民大会”。 民盟与中国共产党一致行动,拒绝参加“国民大会”,不承认“伪宪法”、“伪政府”。1947年10月,国民党反动政府悍然宣布民盟为“非法团体”,民盟总部被迫解散。民盟地方组织和民盟盟员转入地下斗争民盟的海外组织积极开展活动,继续与国民党反动派进行斗争。
1948年1月,民盟在香港召开一届三中全会,成立临时总部,公开宣布同中国共产党携手合作,为彻底摧毁国民党反动政府,实现民主、和平、独立、统一的新中国而奋斗。同年5月,民盟与各民主党派一起,通电响应中国共产党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五一号召"。1949年3月,民盟总部由香港迁到北平。同年9月,民盟代表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筹建工作。民盟中央主席张澜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 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民盟宣布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为自己的政治纲领。中国民主革命的历史证明了民盟是中国共产党的亲密战友,民盟与中国共产党风雨兼程,为新中国的建立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历程,证明了民盟与中国共产党是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亲密合作者,是坚决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的参政党、议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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