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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民主党派提案工作中的“参政”与“议政”
(2009/09/02) 关闭

浅论民主党派提案工作中的“参政”与“议政”

——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暨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确立60周年

辽宁大学民盟盟员  郭广珍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第二条指出:“提案是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各人民团体以及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向政协全体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提出的、经提案审查委员会或者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后,交承办单位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课件提案工作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提案是履行人民政协职能的一个重要方式,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种重要载体,是协助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

    一、“参政”提案与“议政”提案

    在提到提案时,我们一般认为是一个整体性的概念,然而,从提案的内容上讲,我们也可以将提案粗略地分为“参政”提案和“议政”提案。简单地讲,所谓“参政”提案,就是民主党派对自己发现的问题,提出自己的解决方案,即“参与”问题解决的提案;而“议政”提案就是对其他党派或别人提出的解决问题方案进行“评议”的提案。

    这种划分方式其实和现在对参政议政内容的概括是一致的,一般而言,参政议政的内容既包括:选择人民群众关心、党政部门重视、政协有条件做的课题,组织调查和研究,积极主动地向党政领导机关提出建议性的意见;通过多种方式,广开言路,广开才路,充分发挥委员专长和作用,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献计献策,也包括:广泛  参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活动,对一些共同关心的事项开展评议,等等。

    显然,这两类提案都可以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起到积极的作用。然而,当提案是民主党提出的时候,它们的作用又不尽相同,具体而言,“参政”提案是对执政党政治活动的辅助或补充,其实也就是执政党政治活动的一部分。而“议政”活动却是对执政党政治活动的评价,并不参与执政党的政治活动。

    二、目前提案的构成及可能存在的问题

    通过翻阅目前提交的大部分提案,无论是国家级的提案还是地方的提案,大多都是“关于某某问题的建议”,而一些地方对提案的具体要求也是“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针对省委、省政府关注的重大问题建言献策;关注民生,反映民意;着眼发展,超前思考;等等”。显然,按照上面的分类,这些提案大都是“参政”提案,而“议政”提案却相对较少。当然,“参政”提案较多充分显示了参政党参政的程度和水平得到了加深和提高,而且,我们也并不排除对执政党的意见可能通过其他形式,特别是民主监督,的途径表现出来了,但是这种提案“重参政,轻议政”的现象却还是可能是需要有待改进的。

    第一,民主党派在一般性问题上的“参政”并没有(比较)优势

    当然,我们并不排除如下情况,即由于民主党派多由专业人士构成,因而民主党派较执政党而言有专业知识和信息的优势,因此在一些专业行的问题上,民主党派的“参政”提案所提出的建议更合理。然而,现在民主党派所提的“参政”提案大都是一般性的问题,特别是在一些地方对提案的要求是“省委、省政府关注的重大问题”的情况下,民主党派的提案要解决的问题多数和执政党的问题趋同。而且,就是某些“参政”提案涉及的是专业问题,这些提案有些也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的精神相违背,因为该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立案”,其中第(七)项为“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虽然,这些提案不是为“本人或亲属”解决问题,但大部分是论述本专业如何如何重要,国家和政府应该加大对本专业的投入或扶持力度等等,其实这就有为“本专业”解决问之嫌!

    而问题是民主党派在一般性问题上的“参政”并没有(比较)优势,原因很简单,首先,民主党派的成员在这些一般性问题上付出的精力和时间有限。民主党派的成员大都是非专业的政治工作者,他(她)们都有自己的工作岗位,本职工作要花费大部分的时间和精力。这就使得相对于执政党人员而言,其提案不够深入。其次,由于他(她)们有自己的工作,这就决定其主要考虑本职工作,因此确定其在提出提案时视野不够宽阔,因而提案可能考虑不到大局。

    第二,“议政”提案是非执政党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

    首先,在“协助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问题上,“议政”提案的作用比“参政”提案要大。“参政”提案虽然可以通过提供建议使当期的政治决策更加完善,但是“议政”提案却可以通过对当期决策提出意见而使以后的政治决策更加科学。显然,“参政”提案只是影响一期的决策,而“议政”提案的影响却是多期的。所以说,如果说“参政”提案对于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作用是解了“燃眉之急”的话,那么“议政”提案则是“一劳永逸”的。

    其次,在“议政”方面,民主党派比其他团体更具优势。(1)相对于执政党本身而言,民主党派的“议政”提案更加真实。因为决策是其本身制定的,因此其自身的评议即使是出于真实的自我批评的目的,但还是会有“当局者迷”的问题,而民主党派作为“旁观者”的评价则会更加客观。而且,更重要的是,即使在西方的两党制下,由于在野党也有希望自己的提案获得通过的目的,会出现“互投赞成票”的问题,而中国的民主党派并没有这方面的问题,因此他(她)们的“议政”提案应该更加公平。(2)相对与民间团体而言,民主党派的“议政”提案更加理性。一般而言,提意见的民间团体都是既得利益受损者,因此容易采取比较激进的方式,而且由于民主党派文化水平较高,因此其提案的感性因素较少。(3)相对与敌对势力而言,民主党的“议政”提案更具建设性,而非破坏性。这里的原因是不明而寓的。

    三、关于提高民主党派“议政”提案的建议

    鉴于以上分析,我们认为应当鼓励民主党派适当增加“议政”提案,并建立相应的机制。具体而言,应该鼓励优秀的“议政”提案。鉴于“议政”提案包含批评的含义,提案人可能会面临政策制定者的压力,这也许是此类提案数量较少的一个原因,如果不对此进行鼓励,此类提案应该不会自动增加。我们相信,“议政”提案和现有的“参政”提案一起都可以作为“协助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为促进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