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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战线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制度保障研究
(2014/03/04) 关闭

统一战线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制度保障研究

郭广珍  彭坤 于站东 杨志文 刘兆博 李永涛

(2013年度沈阳市统战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

  学术界对统一战线的研究由来已久,而且成果丰富。但是这一主题的研究早已出现,而且并曾不断上升之势。在中国知网上,搜索以“统一战线”为主题的科研性论文,从2004年以后都已经超过了1000篇,到2011年更是达到了1990篇,不过2013年的研究却相当较少,一个季度过去了,却只有224篇。所以,学者们也许认为这一主题已经被研究的相当成熟。
  然而,十八大报告指出“统一战线是凝聚各方面力量,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重要法宝。要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巩固统一战线的思想政治基础,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
  所以,时代的发展对统一战线理论研究提出了新的要求,即不仅仅要概括统一战线的单独定义和其现实实践,而且要将研究做进一步的推进和细分,系统研究统一战线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具体含义和关系。而如果我们在中国知网中,在多达22,831篇关于“统一战线”的论文中,进一步搜索“多样性”,在1951到2013长达62年的时间里,相关论文只有8480篇。更令人震惊的是,如果在22,831篇关于“统一战线”的论文中进一步搜索“一致性”,我们发现相关研究在1985到2013长达28年的时间里,相关文献却只有可怜的15篇!
  尽管相关研究已经注意到了统一战线的一致性和多样性,但是,统一战线的理论研究还需要继续推进。当然,这种推进也是建立在现有理论基础之上的。一些研究也提及了统一战线的一致性和多样性,并论述了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实现条件、重要地位和政治要求。也有学者对统一战线的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进行了研究,指出了二者关系的必然性、历史性和负责性,进而对如何处理二者关系提供了建议。而我们讲一致性,是指多样性基础上的一致性;我们讲多样性,也是以一致性为前提下的多样性。
  

  一、统一战线的理论探索:从统一战线实践到统一战线学的诞生

  早在1936年3月,中国共产党就明确提出了“统一战线的政权” 问题。1940年7月,毛泽东在《团结到底》中强调指出:“在政权问题上,我们主张统一战线政权,既不赞成别的党派的一党专政,也不主张共产党的一党专政,而主张各党、各派、各界、各军的联合专政,这即是统一战线政权。“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革命和建设的重要法宝。
  在总结中国统一战线实践的基础上,学者们逐渐提炼出“统一战线科学的体系”,“统战学”,“统战原理”,“统战学原理”,甚至“统一战线学”等概念 ,学界认为统一战线学也就是关于统一战线发展规律的科学,是由统一战线学原理、统一战线思想史、统一战线史、统一战线工作等若干分支学科按照一定原则而构成的一个相对独立的学科体系,是政治学的二级学科。 因此,我们不仅要研究狭义统一战线的发展规律即作为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研究的无产阶级统一战线的发展规律,包括要研究作为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理论研究的中国无产阶级统一战线的发展规律,而且要研究作为统一战线学原理其他学科研究的其他社会政治力量统一战线的发展规律。
  具体而言,统一战线是一种政治关系,其本质是围绕共同利益实行团结合作,政治学研究的政治关系及其发展规律包括了统一战线学科体系研究的统一战线的发展规律,统一战线学科体系研究的统一战线的发展规律是政治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的重要内容。
  而我们这主要研究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学原理即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是关于无产阶级统一战线的发展规律的科学,是关于无产阶级保持自身团结统一和争取同盟军的基本规律的科学理论,是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建立、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的行动指南,是统一战线学科体系研究的重要指导思想。更具体的说是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理论是中国无产阶级统一战线的发展规律的科学,是中国共产党建立、巩固和发展统一战线的重要指导思想,是统一战线学科体系研究的重要指导思想,也是统一战线学科体系的一门基础性学科。

      二、统一战线的一致性与多样性

  十八大报告指出“统一战线是凝聚各方面力量,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重要法宝。”这里提出要处理好“五大关系”,而我们对统一战线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分析也是基于这些关系进行的。
  (一)统一战线的一致性
  1.领导的一致性:坚持党的领导与人民民主专政
  毛泽东就科学地阐明了共产党在统一战线政权中的领导地位、领导条件和领导内涵,强调指出“必须保证共产党员在政权中占领导地位,因此,必须使占三分之一的共产党员在质量上具有优越的条件。只要有了这个条件,就可以保证党的领导权,不必有更多的人数。所谓领导权,不是要一天到晚当作口号去高喊,也不是盛气凌人地要人家服从我们,而是以党的正确政策和自己的模范工作,说服和教育党外人士,使他们愿意接受我们的建议” 。
  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指出“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多党派的合作……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一个特点和优点” 。而且强调指出,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无产阶级专政的核心力量”,“我们必须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没有共产党的领导就不可能有社会主义革命,不可能有无产阶级专政,不可能有社会主义建设”。当然,他也认为,党的领导是“党的政治领导”,“党也不能够代替一切,包办一切” 。
  20世纪80年代末,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中央颁发《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明确肯定了“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
2006年7月12日,胡锦涛强调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中国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政治优势。” 同时也指出,中国共产党实行坚强正确的领导,是多党合作事业一以贯之的根本特点,也是不断巩固和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没有党的领导这个核心,统一战线就无从谈起。
  以上思想深刻回答了如何坚持、维护党的领导地位这个根本问题,规范了多党合作的核心价值和行为准则,解决了跟谁走、往哪走、怎样走的问题。历史地看,只有与共产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才能一路走下去。因此,与党同道相谋、同舟共济,能够引导广大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自觉与党在思想上、目标上、行动上同心。
  在确定了党的领导地位后,领导形式和组织方式也是一个重要问题。对此,中国共产党的政策是一贯的,也就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在总结中国共产党28年的主要经验时强调指出:“团结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结成国内的统一战线,并由此发展到建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人民民主专政的机构集中了相当数量的党外人士,使统一战线的法宝地位在人民民主专政的统一战线政权中获得最高形式和集中体现。所以,统一战线是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一大法宝,人民民主专政是统一战线发展的必然结果和最高形式。
  2.目的一致性:为人民服务,促进国家繁荣
  1941年5月,毛泽东在《关于打退第二次反共高潮的总结》中指出:“判断一个地方的社会性质是不是新民主主义的,主要地是以那里的政权是否有人民大众的代表参加以及是否有共产党的领导为原则。” 这里他甚至把“人民大众的代表参加”放在了“共产党的领导”前面。
统一战线是否成果的标准应该以是否有利于与党同心、与人民同心为基本标准,立足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的具体实际,有利于做好引导人、团结人、凝聚人的工作,始终与党和国家前进方向保持一致。
  多党合作事业作为党和国家全局工作的重要方面,能够有效整合各方资源,充分发挥人才智力密集、社会资源丰富、政治渠道通畅等独特优势,为党和国家的总路线、总任务服务。为实现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共同富裕的伟大事业而携手奋进。60多年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着眼服务大局,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深入考察调研、积极建言献策,成为党和政府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依据。
  3.组织形式一致性: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关于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仍然沿用毛泽东时代开创的行之有效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这一形式。早在1954年底,毛泽东针对全国人大召开后政协如何定位的问题,就明确提出“政协是全国各民族、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国外华侨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的统一战线组织,是党派性的,它的成员主要是党派、团体推出的代表。”政协的任务主要是“协商”、“协调”和“提意见”等方面 。
关于人民政协的性质和地位,邓小平指出:“人民政协是发扬人民民主、联系各方面人民群众的一个重要组织。”“人民政协作为统一战线组织,任务是十分光荣的,工作是大有作为的。”
  江泽民指出:“人民政协是我国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实现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渠道。”
人民政协这一组织机构,适合中国国情,被保留了下来,并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所以,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修改通过的新宪法依然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
  (二)多样性
  新时期统一战线内部构成更加多样,包括多党派、多阶层、多民族、多宗教等;成员思想信仰、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更加具有独立性、选择性、自主性和差异性;成员利益诉求方面更加多样,在具体利益方面的区别更加明显。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必须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在多样化观念中确立主导思想、在多样化诉求中寻求最大共识。
  1.统一战线人员构成上的多样性
  统一战线随着一定时期主要矛盾和革命任务的变化而不断发展的,从人员构成上看,它包括以下模式:
  (1)工农民主统一战线
  在土地革命时期(1927—1937年),中国共产党在农村根据地建立的革命政权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 ,是工农民主统一战线。
  (2)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在1937—1945年的抗日战争时期,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国共两党再度合作,形成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1936年9月,为了团结一切抗日力量,中共中央把“全国抗日救国代表会议(或国防会议),国防政府,抗日联军,以至民主共和国”这种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权作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最高形式” 。此时的统一战线包括了整个中华民族一切爱国力量,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海外华侨,以及除汉奸、投降派以外的地主家阶级和亲英美的官僚买办资产阶级的广泛联盟。“这种政权,今天还只在部分的敌后地区建立。在全国,由于国民党不愿意结束‘一党专政’,不愿意‘还政于民’,这种政权仍然还是不能建立” 。这次国共合作,是双方各有政权、军队的合作,是具有广泛民族性、曲折复杂性的合作。
  (3)人民民主统一战线
  在1945—1949年的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解放区建立的人民民主政权,“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 ,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革命根据地的人民民主专政……变成了全国的人民民主专政” 。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规定:“中国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以工人阶级为领导。”这个阶段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主要包括工人、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开明绅士、其他爱国分子、少数民族和海外华侨。
  (4)爱国统一战线
  而从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到现在,则称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1979年9月1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听取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情况汇报时,邓小平明确指出:“现阶段的统一战线可以提革命的爱国的统一战线。”“新时期统一战线,可以称为社会主义劳动者和爱国者的联盟。”“它已经发展成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最广泛的联盟。” “爱国者的范围是很宽广的,包括蒋经国在内,只要台湾归回祖国,他就做了爱国的事。现在可以提第三次国共合作。”
  1981年6月,在中国共产党召开的十一届六中全会提出:“一定要毫不动摇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这里将新时期的统一战线明确地称为“爱国统一战线”,更加明确地强调了新时期统一战线的爱国主义性质。1982年党中央提出统战工作的对象大致有十个方面: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知名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干部;起义和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原工商业者;少数民族的上层人物;爱国的宗教领袖人物;去台湾人员留在大陆的亲属;台湾同胞和港澳同胞;归国侨胞和国外侨胞。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所有制结构和社会结构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一些新的社会群体,使得统一战线的工作对象范围有所扩大。2000年12月4日,江泽民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现在,统一战线的工作范围包括: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党外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去台人员留在大陆的亲属和回大陆定居的台胞,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原工商业者,起义和投诚的原国民党军政人员等。” 。
  2004年3月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修改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将新时期的统一战线定义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2006年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将原来的12个方面扩大到15个方面,即增加了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介组织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3个。 从以上过程看,统一战线的范围逐步扩大。
  2.统战方式多样性
  统一战线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搞好协商、引导、服务、交友工作,然而统一战线是由不同党派、不同民族、不同信仰以及不同社会制度的人们组成的,这就要求统一战线从实际出发,开展好各项“特色”工作,具体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民主协商
  统一战线具有显著的广泛性和包容性。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通过民主协商来实现,统一战线的大量工作和活动围绕民主协商来开展。协调服务的核心就是必须坚持把广大统一战线成员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统战政策、开展统战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协商的形式主要包括召开座谈会、下发征求意见函以及谈心谈话。协商的内容包括:党政各部门重大问题的决策;各部门重大项目的立项、开发和建设;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的出台以及本地区、本部门重大经济活动等。
  开展民主协商要积极搭建多党合作的平台,认真畅通民主协商的渠道,本着互尊互重的态度,坚持平等相待的原则,使民主协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努力营造党与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的政治环境。
  (2)教育引导
  随着利益格局的调整,我国民众的收入差距不断拉大,人们的利益矛盾日趋突出;一些地方干部存在官僚主义,而且腐败现象时有发生;加之西方敌对势力唯恐中国不乱,实施“西化”、“分化”的战略图谋,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社会现象和问题。统一战线对科学引导社会一致性基础上的多样性发展负有重要责任,做好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工作,一个重要方法就是要抓好教育引导。
  教育引导要增强统战成员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促进全社会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的牢固树立,引导他们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关系。在此过程中,当然要坚持社会主义的主导地位,在广大统战成员中大力开展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教育,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建设,增强各个社会成员在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和振兴中华共同政治基础上的团结和统一。
  教育引导还要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开展统战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坚持自我教育,正面引导,并把这种教育引导寓于各种工作和活动之中,而行政化手段是统战工作方式的大忌。引导他们时应该注意对那些有倾向性、代表性、苗头性的思想加强认识,激励他们自己提出问题,自我分析问题,自我解决问题,促进统战成员思想素质的自我提高。
  (3)联谊交友
  爱国统一战线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发展动力,通过政治感召,多交朋友,建立友谊,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实现各方面力量的高度聚合,就会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不竭的力量源泉。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时代发展所需,人心所向,人心所聚,为此我们就要高举社会主义、爱国主义的旗帜,努力弘扬中华民族文化,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坚持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原则,做到与党外代表人物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加强各种形式的合作与交流,不断密切与港澳同胞、海外侨胞的往来。
总之,我们要综合运用协商、教育、调解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各种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建立健全统一战线各方面利益协调机制,畅通、拓宽体察民情、反映民意渠道,了解反映多方面的意见和要求,正确协调统一战线内部各种不同的利益关系。并在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同时,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以协调关系,减少阻力,形成合力,使统一战线内部和谐,永葆旺盛的生命力。

      三、统一战线一致性与多样性的关系

  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正确处理一致性与多样性的关系,而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也是“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我们认为一致性和多样性对统一战线缺一不可,可以说,统一战线是一致性和多样性的矛盾统一体,只有一致性,没有多样性,就没有必要建立统一战线;只有多样性没有一致性,就不可能实行团结、联合,就建立不起统一战线。而需要我们进一步分析的是,不同的主体对统一战线的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产生了什么影响,是如何发生的。
  毛泽东曾指出,马克思主义关于“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的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 因此,上述论述中所包含的关于统一战线“一般性”和“特殊性”的重要思想,显然也是其马克思主义的统战理论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
  从一致性角度看。首先要求“一致性”,就是要通过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开展教育引导帮助工作,把统一战线成员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共同的理想和奋斗目标上来。因此,一致性就是把统战成员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共同理想和奋斗目标上来。具体而言,在政治上,我们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和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多党合作得到加强和扩大,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工商联等人民团体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积极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在经济上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经济的实力和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增强;在思想文化上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符合时代要求的新的思想观念不断涌现。广大人民群众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一致性大大增强。
从多样性角度看,在统战工作中,多样性就是要求对不同性质的异,具体分析,区别对待。由于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的发展中国家,随着经济、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我国还存在党派之间的差异、信仰之间的差异、民族之间的差异、经济成分之间的差异等。出现了多种经济成分、分配方式,产生了许多新的利益群体和社会组织,而在此基础上的多种社会阶层和利益群体将长期存在,随着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改革的不断深化,利益关系重新调整,各种矛盾纠结缠绕;人们思想活动的自主性、差异性明显增强,价值取向、行为方式日趋多样化;多阶层、多党派、多民族、多宗教的格局继续存在,其内部状况也发生了新的变化,进而社会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复杂化和社会阶层分化。而且这些矛盾还出现了一些新特点:矛盾触及的层次性加深,矛盾的复杂性加大,矛盾的对抗性具有潜在上升的趋势。所以,目前我们要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把一切积极因素充分调动和凝聚起来,求同存异至关重要,这是当代中国社会的重要特征,是统一战线存在和发展的客观基础,也对统一战线实现最广泛团结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例如,对实行“一国两制”方针带来的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和生活方式上的差异,在求大同的基础上,可以存大异。香港、澳门回归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形成了不同社会制度共同存在的局面。因此,对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应当求爱国和祖国统一之同,存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和生活方式之异;对党派之间的差异、信仰之间的差异、民族之间的差异、多种经济成分之间的差异等,则可以长期存在;对待统一战线成员中一些人在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生活方式上的差别,则要体谅包容。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围绕大目标,实现大团结。
  当然,当统一战线的一致性和多形性相冲突时,我们要坚持一致性。例如在统一战线广大成员之间还存在着某些差异,有不同的信仰、不同的生活方式、不同的价值取向、不同的行为方式。现代文明与腐朽的思想并处其间,有时还会产生激烈的争夺与斗争。这就需要统一战线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澄清是非、解疑释惑,通过沟通交流,通过不断发展健康向上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进一步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统一战线可以发挥其凝聚、协调和沟通的基本功能,充分发挥统一战线自身这种特有的社会整合和政治整合的作用。一方面协调好统一战线内部各党派、各民族、各团体以及各方面成员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统一战线汇集了各方面党外代表人士,他们在各自所联系的群众中往往具有我党不可替代的影响,同样的语言,由党外代表人士说出来,有时比共产党更容易被群众接受,常常比共产党去做效果更显著。

  四、统一战线的一致性与多样性的制度保障

  马克思、恩格斯讲到共产党人的战略策略思想时,指出:“共产党人到处都努力争取全世界民主政党之间的团结和协调” 。列宁进一步指出要战胜更强大的敌人,就必须尽最大的努力,利用一切机会,来获得大量的同盟者 。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和策略同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在继承的基础上丰富和创新了这一理论和策略,并且更加深刻地认识到:组织民众进行革命建设,必须在不同历史时期实行不同的统战原则和策略,而要完全实现这些原则和策略,就必须进行制度和体制建设。
  近年来,党制定并颁布了一批党内文件来推动统一战线的制度机制建设,如2005年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在推动统一战线的制度机制建设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客观上说,我们认为,统一战线的制度建设还不完善,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统一战线的制度机制建设在力度和进度上还远远不够,还没有适应中国共产党由革命党向长期执政党转换的历史变化。而具体到一致性和多样性上,制度建设更是非常不完善。如果不能通过政治制度建设来明确统一战线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就不能防止和遏制统一战线被边缘化和弱化的危险。如何构建可以保证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制度体系是当前统战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统战参与对象多样的制度保障
  1.党派多样性制度保障
  在民主党派问题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个特点和优点。根据新时期民主党派的实际状况,它们已经成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要发挥它们参政和监督的作用。
  随着民主党派的恢复和发展,中共中央发布了1989(14)号文件,这个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文件第一次提出了“参政党”的概念,推动我国政党制度开始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发展的轨道,使我国政党制度进入到规范化发展阶段。
  在中国共产党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问题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出合作共事是坚定不移的方针,要同党外人士建立良好的合作共事关系,努力做好举荐和任用党外人士在政府和司法机关任职的工作,充分发挥党外人士在人大、政协中的作用。
  在多党合作问题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这项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对此,科学发展观提出要巩固和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政党关系,根本在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在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接着,党中央进一步将我国政党制度入宪,肯定其“将长期存在和发展”,使其获得了政治合法性。《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正式提出了政党制度建设的概念和理念,使我国政党制度进入到在建设中发展的阶段。
所以,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通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拓宽社会利益表达渠道。对此,我们既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又要促进多党派团结合作;既要重视做好民主党派的思想引导工作,又要真诚接受他们的民主监督;既要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又要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作用;既要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又要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在具体实践中,60多年来,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着眼服务大局,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围绕实施三峡工程、青藏铁路、西部大开发、区域协调发展、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深入考察调研、积极建言献策,成为党和政府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依据。
  2.社会人员多样性制度保障
在知识分子问题上,邓小平根据科学技术在现代社会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出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点;强调知识分子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者,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出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方针。而在《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明确地把“无党派人士”纳入到政党制度中,由于他们的主体是党外知识分子,从而又把这一工作与我国政党制度的建设结合在一起,并提高到一个新的重要位置上。
  在新兴社会阶层问题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出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其他经济成分为补充,只要加以正确的引导,不会损害社会主义经济,不会产生新的资产阶级。并提出他们通过诚实劳动和工作,通过合法经营,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其他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科学发展观提出要科学分析和准确把握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发生的深刻变化,指出在发挥我国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和军人推动社会发展的主体作用的同时,正确处理和协调新的社会阶层的利益诉求问题,充分发挥社会各阶层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统一战线工作新的着力点。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坚持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方针;使其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履行义利兼顾,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3.参与民族多样性制度保障
在民族问题上,邓小平实事求是地分析了我国的民族关系,提出我国各兄弟民族经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结成了社会主义的团结友爱、互相合作的新型民族关系;要真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个制度适合中国的情况,是我国社会制度的优势。“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出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是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工作的行动纲领。科学发展观提出民族和民族问题的存在是一个长期的历史现象,民族关系过去、现在、将来都是涉及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一个重大关系。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体现了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根本利益。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充分发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
  4.宗教参与多样性制度保障
  在宗教问题上,邓小平提出,要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扩大同爱国宗教界人士的统一战线;对于宗教,不能用行政命令的办法,但宗教方面也不能搞狂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出宗教走向最终消亡可能比阶级、国家的消亡还要久远,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科学发展观提出要正确认识宗教存在的长期性、宗教问题的群众性和特殊复杂性。要全面正确地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同时要清醒地认识到,越是扩大开放,越要做好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工作。要高度警惕并严加防范国际敌对势力同我们争夺人心、争夺群众,从根本上动摇我们党的执政基础。
  (二)统一战线组织机构的制度保障
  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的重要组织机构,是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织,也是我国政治体制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实行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进行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出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人民政协要始终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充分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
  中共中央颁布的2006年的(5)号文件,即《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社会主义民主的两种重要形式,即通过选举、投票行使权利和人民内部各方面在重大决策之前进行充分协商,尽可能就共同性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因此,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巩固和扩大执政党执政基础的客观需要的高度出发,我们应把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国家化,以强化统一战线的地位和作用。
  (三)海内外同胞统战的制度保障
  在祖国统一和海内外同胞关系的问题上,我党创造性地提出了“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构想,为实现祖国的和平统一提供了切实可行的途径,也为我们建立、发展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的爱国统一战线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政策依据。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是党在新形势下治国理政面临的重大课题。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出要坚持“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支持特区政府依法施政,发展壮大爱国、爱港、爱澳力量,保持香港、澳门的长期繁荣和稳定发展。科学发展观提出大陆同胞、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是血脉相连的中华儿女。
  而十六大确定的对台工作方针和“反分裂国家法”,充分发挥最广泛的爱国(建设)统一战线的作用,深入做好台湾人民的工作,为实现国、亲、新三党主席访问大陆创造了有利条件,与“台独”分裂势力分裂祖国的行径进行了坚决斗争,有力地打击了他们的嚣张气焰,更为最近国民党胜选和两岸关系新局面的开拓提供了有利条件。
  (四)统战工作运行的制度保障
  科学有效的工作机制不仅有助于理顺系统内各组成部分的关系,而且能确保工作系统的高效运转。要提高统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必须以科学的机制作保障。具体而言需要促进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构建参政议政长效机制。完善参政议政“直通车”、社情民意追踪反馈等诉求表达机制,引导社会各阶层政治参与规范有序、社会行为合法有度。
  二是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的“大统战”工作协调机制。随着统战资源流动性的增强,要有针对性地建立跨地区联合行动机制。要进一步拓展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负责、各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大统战”工作机制。
  三是建立健全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及时准确把握民族、宗教、非公有制经济和港澳台海外等领域的新情况、新特点、新态势;确保在维护民族团结、宗教稳定、抵御宗教渗透的各个环节上不出疏漏;关注重大事件及重要节假日等敏感节点期间的稳定工作,有效预防和处置涉及统战领域的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
结论
  统一战线通过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等多种形式,来进一步健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统一战线的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共同存在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一种政治生活,将为推动我国的统一战线建设和社会和谐发展提供重要的作用。
  在理论研究方面,我们认为统一战线的一致性和多样性问题的提出就是我们党在统一战线理论创新和实践中发现的重要问题;统一战线理论还要不断完善,需要借鉴国内外的优秀研究成果,并在总结中国统一战线的实践基础上,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统一战线理论。当然,具体的学术建设也要同步推进,如推动“统一战线学”的硕士点和博士点建设,并取使统一战线学成为地方和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的学科之一,或者将统一战线理论纳人国家学科体系。
  在实践运行方面,我们认为应该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等方法,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在利益需求的多元化和社会结构的复杂化的现实问题面前,排忧解难、理顺关系、减少阻力、形成合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